回国大约一个月半,
而回国的第三星期,
我的手就毁了!
心疼
埋怨
一句,倒霉
切冬瓜条也能把手给毁了!
要吃一个月的药 ,
看看效果,
涂一年的药膏 ,
我真的不想双手都那么的难看呀!
真的要那么久的时间来复原吗?
难道不能3个月?
而且,
又不能晒到太阳 ~~
我不是千金小姐
而我出门也没有涂防晒的习惯
也很懒惰保养
喜爱太阳 来展现自己的肤色。
如今,
医生的一句 “不要晒太阳” “晒多的话,会很难愈”
唉哟 我的妈 !
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啊!
怨也埋过了 !
医生也看过了 !
药也每天服用
就 zzzzzzzzzzzzzzzzzzz
我在想,
或许这是一种受惩罚
惩罚以往的过错
又或者
是一种过运
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
我都接受。
若一个人犯的错,没有惩罚
一声“对不起”来弥补
那真的无济于事
一张完美的纸皱了就是皱了
虽然,
为自己的过错而付出了代价[惩罚]
弥补不了
也回不了过去
挽不回一颗已经被伤害的心
但至少我觉得我良心过得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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